卖方:湖南常德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甲方) 买方: (以下简称乙方) 乙方通过甲方在其公司网站发起竞价购买要约,在符合甲方设置的竞价购买条件后,通过竞价经甲方公司党委会研究取得该机械设备购买权,购买设备名称为 ,型号规格 ,机械设备( )台,为明确此机械设备的产权和有关法律责任,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文,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: 1、甲方向乙方保证此机械设备为甲方自有机械设备,所有机械设备信息真实、有效、非盗抢、非抵押机械设备。 2、机械设备成交价大写 元,甲方不提供有效发票,仅向乙方提供收款收据,乙方一次性付款(前期竞买保证金作为设备购置款入甲方账户,乙方只需补缴余款)给甲方。 3、乙方付款后,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,在甲方安全设备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,乙方自带设备将机械设备吊装,自行拖运出场。 4、乙方付款后,已视为乙方取得机械设备所有权,乙方在转运过程中要保证设备吊装及转运安全,如发生任何与此有关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,与甲方无关。甲方仅派人按双方约定的合同范围协调、监督设备出场,乙方设备出场后,视为本合同执行终止。 5、乙方设备出场后,本合同已执行终止,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与甲方产生任何法律纠纷。 6、此合同一式肆份,甲方执叁份;乙方执一份,并自签之日起生效。 甲 方: 乙 方: (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) (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) 电 话: 电 话: 身份证: 身份证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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